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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2015标准内容解读之-第6章节

    6策划

    6.1处理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6.1.1概述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所需要的过程以满足6.1.1至6.1.4中的要求。

    当策划环境管理体系时,组织须考虑:

    ——4.1中涉及的问题及

    ——4.2中所述的要求及

    ——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

    并确定与下列各项有关的,需要处理的风险和机遇:

    ——环境因素(见6.1.2)

    ——合规义务(见6.1.3)

    ——在4.1和4.2中确定的其他问题和要求:

    以:

    ——确保环境管理体系能实现预期的结果;

    ——防止、降低不期望的影响,包括外部环境状况对组织的潜在影响;

    ——实现持续改进。

    在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组织应确定潜在的紧急情况,包括能够产生环境影响的情况。

    组织应保持下述的文件化信息,

    ——需要处理的风险和机遇;

    ——6.1.1至6.1.4中所需的过程,其文件化信息的详细程度、应确保这些过程能按预先的策划执行。  


    理解要点:

    本标准并不要求组织必须要使用正式的风险管理框架来识别风险和机遇。组织可以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与产品和服务特性选择适合他们的方式来识别风险和机遇。

    组织如需在导入本标准的过程中进一步考虑全面风险管理的一体化运行,可以从GB/T 23694—2013《风险管理  术语》中理解风险相关的术语,此外国际标准ISO 31000也提出了清晰的风险管理框架。

    组织存在很多类型的风险,从来源上分为内部风险(包括经营风险、资产风险、财务风险和行为风险)和外部风险(包括行业风险、市场风险、项目风险、政策风险和股市风险);从性质上来讲,分为组织所处的环境风险、过程风险(包括营运风险、授权风险、信息处理/技术风险、诚信风险、金融风险(信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以及决策风险(包括经营性决策风险、财务性决策风险和战略性决策风险)。

    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指引》,将风险划分为战略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营运风险五类。如果组织属于央企,可以参照执行。同样也可参考美国反对虚假财务委员会发起委员会提出了的《企业风险框架》(COSO ERM)。

本标准重点关注环境管理体系所有与过程相关的风险。 

    (一)风险评估

    风险管理过程中风险评估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的总过程。

    1.风险识别

    组织应识别风险源、影响区域、事件(包括环境变化)以及致因和潜在后果。此步骤的目的是产生一个基于哪些可能产生、增强、阻碍、加快或推迟目标实现事件的综合表格。识别相关的风险是重要的,因为此阶段没有识别的风险将不会包含在进一步的分析中。

    风险识别应包括考查特定后果直接影响,包括联锁和累积影响,也要考虑宽范围的相关后果。所有重要的致因和后果都应予以考虑。即使风险源或致因可能不明显,也应识别风险源是否在组织的控制之下, 也要识别可能发生什么,考虑后果的可能致因是必要的。

    组织应使用适合其目标、能力及所面临风险的风险识别工具和技术。在识别风险时,相关和最新的信息是重要的,包括可能的适当背景信息。具有适当知识的人员应参与到识别风险中。

    2.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风险评估的关键。风险分析为风险评价和确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以及最适合的风险处理策略和方法,提供了输入。风险分析也可以为必须做出选择及选择涉及不同类型和程度的风险的决策,提供了输入。

    风险分析包括考虑风险的致因和来源、所带来的正面和负面的后果以及这些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影响后果的因素和可能性应被识别。可以通过确定后果和其可能性、以及其他风险特性,来进行风险分析。一个事件可以有多种结果并可以影响多重目标。现存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和效率也应被考虑在内。 

    后果和可能性的表述方式,以及它们的组合是确定风险程度的方式。反映风险类型、可获得的信息、以及运用风险评价输出的结果应符合风险准则。必须考虑不同风险和其来源的相互依赖。风险程度的确定和其前提和假设的敏感性的信心,应在风险分析中予以考虑,并有效沟通给决策者以及适当的利益相关方。风险准则应考虑诸如专家间观点的分歧、不确定性、可用性、质量、数量、信息的持续相关性、或模型的局限性等因素。上述这些因素应予以阐述和重点关注。

    风险分析可以在不同程度进行,这取决于风险本身、分析目的、可用的信息、数据和来源。依据环境条件,分析可以是定性的、半定量的或定量的,也可以是组合的方式。

    后果和其可能性可以通过模拟一个或一系列事件的结果,或由实验研究或可用数据推断确定。后果可基于有形和无形的影响表述。可以用数值描述,需要界定对于不同时间、地点、团体或环境的后果和其可能性。

    组织可以借助风险矩阵,将危害绘制在图表上进行量化,从而计算风险。严重程度和频率的结果计算将成为风险分析的结果。一旦组织利用风险矩阵进行分析并确保其有效性后,就可以将此工具应用于风险管理过程。风险矩阵整合人运营过程后,不仅可以计算风险,还可以实现对高风险事件的及时补救。

    3.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基于风险分析的结果,帮助做出有关风险需要处理和处理实施优先考虑的决策。风险评价包括将分析过程中确定的风险程度与在明确环境时建立的风险准则进行比较,将风险分析的结果与组织已制定的风险评价准则进行比较,确定组织现存风险严重程度和等级的过程(或不可接受风险),其目的是为风险规避和领导决策提供支持。

    基于这种比较,风险处理要求应予以决策考虑,包括考虑风险获益组织外的团体对风险的容忍性。决策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做出。在某些情况下,风险评价可导致对决策的进一步分析。

    风险评价也可导致,除了保持现存措施,不以任何方式处理风险的决策。组织的风险态度和已建立的风险准则,会影响风险的决策。组织风险评价准则的科学合理是区别于不同组织风险文化乃至风险管理水平优劣的重要标志。

    风险评估是评价风险对组织实现质量目标和预期结果的影响程度,组织可通过制定风险评价准则进而科学地确定现存风险的严重程度。组织所制定的风险评价准则应与组织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已制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资源配置等因素相适应,并应满足法律法规、监管和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同时还必须考虑相关风险发生的性质、类型及后果的严重程度、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级别。   

    (二)风险处理

    风险管理过程中风险处理包括选择一种或几种修正风险的方案,以及实施方案。一旦实施了方案,就可以有效实施风险管理。

    风险处理包括了一个循环过程:评价风险处理;确定残留风险程度是否可容许;如果不可容许,产生新的风险处理;评价该处理的有效性。

    风险处理方案不必互相排斥或适宜所有情况。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内容:通过决定不开展或停止产生风险的活动,来规避风险;为寻求机遇,接受或提高风险;消除风险源;改变可能性;改变后果;与另一方或多方共担风险(包括合约和风险融资);通过有事实依据的决策,保留风险。

    组织应针对已确定的风险确定风险管控的优选顺序,识别为解决风险、利用机遇所需要开展的全部活动,并对这些活动的步骤、方法和职责等要求做出规定,并将其融入到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中加以实施。通过应对风险和机遇措施的实施,可以降低风险发生、提高机遇利用的概率,以确保目标和预期结果得以实现。  

    尽管“风险管理过程”可以引用ISO 31000《风险管理原则和指南》标准中的内容,但本标准并没有要求使用正式的风险管理框架来识别风险和机遇。组织可以选择适合自身的方式和工具来识别环境管理体系的风险和机遇。可以参考ISO/TR 31004:2013《ISO 31000风险管理实施指南》、ISO 31010:2010《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等标准。

    环境风险可能会给组织带来不良的后果。如果风险处理不当,会直接降低组织的竞争力,甚至可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因此,组织应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范围内。

    机遇是指能提升组织竞争优势方面的因素,如节能降耗等。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也会给组织带来机会,如:降低能源消耗的同时,会给组织带来降低成本的机遇。

    风险和机遇是相辅相成的,有些时候风险会给组织带来机遇。

    风险管理是指导和控制组织与风险相关问题的协调活动。风险管理过程是组织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实践中贯穿于组织已建环境管理体系的全过程之中。 

    组织实施风险管理可以提高组织风险控制的有效性,确保组织已定目标能够顺利实现,同时可以提高组织对现有资源的利用率,增强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并将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和意识融合到组织的企业文化之中,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实施控制,进而提高组织经营管理的总体绩效以及为组织的高层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准确、系统地收集与风险相关的环境信息是组织识别和确定现存风险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对组织识别和确定现存风险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对组织内部环境信息和外部环境信息的系统收集可以确定影响实现组织已定目标的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可以准确识别和确定现存风险。

    在环境管理体系范畴,风险是环境影响的大小(严重程度)与影响发生的可能性的组合,风险评价是指对因素导致的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因为不同管理领域涉及到的影响不同,因此,在风险评价时,不同领域的风险评价的方法和依据通常是不同的。 

    风险和机会影响组织和组织环境管理体系达成其预期结果的能力。对组织的不利影响,例如:

    a)一个环境因素(例如非常小的泄漏),几乎不会污染土壤或地下水,因此从环境的角度不被确定为重要的,但也会对一个有环保意识的企业带来形象上的伤害。

    b)一旦重要环境因素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将会对组织管理其重要环境因素的能力产生质疑,从而削弱了其信誉。

    c)未履行合规义务,会导致罚款,纠正措施也需要成本,甚至会失去社会经营的许可(类似于营业执照)。

    d)环境条件(包括影响环境的事件),如气候变化导致的水供应减少,从而影响组织的废水处理厂的运作。

    e)客户希望一个快速张的组织,增加与之相称的熟练技能的员工,减少导致环境危害的潜在错误的发生。

    f)与组织环境绩效有关的相关方的观点,可以调动更广泛的反对意见

    g)由于没有考虑任何意想不到的后果,采取措施处置风险和机遇,可能会导致健康问题(例如使用废水灌溉组织的娱乐场所)。

    潜在的有益影响包括:

    a)使用可以减少污染排放的新技术,如控制设备;

    b)优化资源的使用,如循环水;

    c)与相关方合作,以消除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6.1.2环境因素

    在环境管理体系的界定范围内组织应确定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以及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以及相关的环境影响,此时要考虑生命周期观点。

    当识别环境因素时,组织必须考虑:

    a)变更,包括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b)异常状态的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组织应使用所建立的准则,确定对环境具有或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适当时,组织应将其重要环境因素信息在组织的不同层次和职能内进行交流。

    组织应保持其下列文件化信息:

    ——环境因素和其相关的环境影响;

    ——用于确定其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

    ——重要环境因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能导致风险和机遇,既可能是有害的环境影响(威胁),也可能是有利的环境影响(机遇)。 


    理解要点:

    条款要求组织应:

    (a)识别出环境因素;

    (b)中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

    (c)及时更新环境因素的信息;

    (d)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准则;

    (e)考虑生命周期观点。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是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重点是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环境管理体系的多个内容均是在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基础上实现的,如目标的设立、管理方案的制定、运行控制程序的内容、监测的项目等。

    识别环境因素应考虑组织的生产管理活动,也应考虑组织的产品和服务;识别因素时要包括组织能够控制的,如生产现场具有的环境因素等,也应考虑组织能够施加影响的,如涉及供应商、废物处理方等的环境因素。此时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评价环境因素的目的是确定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是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因素,因而必须比较环境影响,确定因素的重要性。 

    为了确保环境因素的充分识别与评价应考虑包括:3种状态、3种时态和8种类型。

    3种状态是: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化工企业生产过程许多是连续几个月,甚至几年运行生产的,这在化工企业是正常状态。生产车间的开车、停机、检修等情况下,环境问题与正常状态有较大不同,属异常状态,如一个贮罐,平时的环境问题可能仅是阀门的维护与保养,有少量的泄漏,但检修时可能就有一整贮罐的气体要释放出来,贮罐底部还有贮物的残留液,更换部件时也会造成液体的排出。紧急状态则是如发生火灾、事故、洪水等情况,对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中存在的环境因素,应有相应的措施、计划,以保证其对环境影响的最小化。如一个地区每年都受到洪水的威胁,那么在评审阶段时就必须对这种紧急状态下的环境因素予以全面考虑,并制定应急的措施与办法。

    3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组织在对现场的、现有的污染及环境问题进行充分考虑的同时,也要看到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原材料的来源与生产过程,考虑到产品出厂以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以及将来潜在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问题。还有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组织要尽可能宽地考查其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方面,拓开思路,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对能够加以影响的环境因素施加影响并促使其改进环境行为。

    8种类型:水、气、声、固废是我们平常较易想到的环境问题种类,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与标准中也较多地涉及到这几个方面。在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这一标准时,应考虑到的环境因素却不仅仅是这些,还包括了材料的利用、土地的污染等方面。即应从以下八个方面人手考虑:

    a)向大气的排放;

    b)向水体的排放;

    c)向土地的排放;

    d)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

    e)能源使用;

    f)能量释放(如热、辐射、振动、噪声、光等);

    g)废物和副产品;

    h)空间使用等。  

    除了对能够直接控制的环境因素外,组织还应当对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加以考虑。例如其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及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以下提供了一些对这种控制和影响进行评价的指导。不过,在任何情况下,对环境因素控制和施加影响的程度都取决于组织自身。

    ——设计和开发;

    ——制造过程;

    ——包装和运输;

    ——合同方和供方的环境绩效和操作方式;

    ——废物管理;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获取和分配;

    ——产品的分销、使用和报废;

    ——野生动植物的生物多样性。

    对组织所使用产品的环境因素的控制和影响,因不同的供方和市场情况而有很大差异。例如,一个自行负责产品设计的组织,可以通过改变某种输人原料地对环境因素施加影响;而一个根据外部产品规范提供产品的组织在这方面的作用就很有限。

    一般说来,组织对其提供的产品的使用和处置(例如用户如何使用和处置这些产品)控制作用有限。可行时,可以考虑通过让用户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处置机制来施加影响。

    完全地或部分地由环境因素引起的对环境的改变,无论其有益还是有害,都称之为环境影响。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之间是因果关系。

    在某些地方,文化遗产可能成为组织运行环境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在理解环境影响时应当加以考虑。 

    由于一个组织可能有很多环境因素及相关的环境影响,应当规定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和方法。虽然不存在一种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唯一方式,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当能提供一致的结果,并规定评价准则和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可包括环境事务、法律法规、内、外部相关方的关注等方面的问题。

    这里的8种类型也不能包括所有环境问题,对于特种行业的环境问题,在组织运行时也要进行专门的考虑。环境因素不再仅仅与环境问题有关,而与全部社会生产、社会消费紧密联系在一起,仅从污染源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是远远无法达到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的,应由各部门、各层次的员工共同参与才能全面完成。

    环境因素的确定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该过程也包括明确潜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组织自身业务发展、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及相关方要求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在标准中明确提出要求组织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  

    由于一个组织可能有很多环境因素及相关的环境影响,应当规定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和方法。虽然不存在一种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唯一方式,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当能提供一致的结果,并规定评价准则和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可包括环境事务、法律法规、内、外部相关方的关注等方面的问题。

    这里的8种类型也不能包括所有环境问题,对于特种行业的环境问题,在组织运行时也要进行专门的考虑。环境因素不再仅仅与环境问题有关,而与全部社会生产、社会消费紧密联系在一起,仅从污染源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是远远无法达到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的,应由各部门、各层次的员工共同参与才能全面完成。

    环境因素的确定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该过程也包括明确潜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组织自身业务发展、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及相关方要求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在标准中明确提出要求组织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 

    组织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是整个环境管理体系管理的重点,可以说是整个体系的重要输入。组织在策划、实施、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都应确保考虑这些重要环境因素,如环境方针的确定、目标和指标的建立、资源的分配、人员的能力、信息的沟通、控制措施和方法的选择、监测的重点、审核的要求等等。

    适当时,组织应将其重要环境因素信息在组织的不同层次和职能内进行交流。组织应保持其下列文化信息;

    ——环境因素和其相关的环境影响;

    ——用于确定其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

    ——重要环境因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能导致风险和机遇,既可能是有害的环境影响(威胁),也可能是有利的环境影响(机遇)。

    生命周期观点包括了组织对其控制或影响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因素。生命周期阶段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设计,生产,运输,交付,使用,使用寿命结束后的处置以及最终处理。在考虑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生命周期时,该组织应考虑以下:

    a)其在生命周期的位置;

    b)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控制程度,例如一个产品设计师可以选择原材料,而制造商只能有效的使用原材料,用户只能为使用和处置负责;

    c)生命周期的影响程度,例如设计师可能仅仅影响生产工艺,制造商则可以影响产品的设计、使用方法或其处理方法;

    d)产品的寿命;

   e)组织对供应链的影响.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规定:在环境管理体系的界定范围内组织应确定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以及相关的环境影响,此时要考虑生命周期观点。并对这些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

    在实际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中,有一些组织的产品设计研发部门,没有根据标准的要求、识别和控制产品中的环境因素。有的甚至还认为环境管理与设计部门关系不大。认为只把办公活动中的环境要求做好就可以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只有识别产品在研发设计中能够控制的环境因素,对其进行有效控制,才能够实现从源头上削减或消除污染的要求。

    如何识别产品中的环境因素,如何在产品的开发设计中对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在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中,往往也是组织在遇到的一个难题。  

    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标准ISO/TR14062-2002《环境管理—将环境因素引入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可以为识别产品中的环境因素,以及如何将环境因素的控制体现在产品研发设计中,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GB/T24062-2008准指出:在识别产品的设计和开发中的环境因素时,考虑的范围应覆盖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即包括原材料获取、产品制造、产品运输、产品流通、产品使用和维护直至最终处置全过程。

    所涉及的环境因素类型可包括:

    a)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

    b)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能源使用;

    c)生命周期全过程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的排放;

   d)产品废弃后环境影响,包括有害物质的处置和材料再利用等

    ISO/TR14062-2002标准指出,为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在选择产品设计方案时,应考虑如下原则:

    a)提高材料效率:降低材料使用量,选用环境影响小的材料,尽量使用可再用材料;

    b)提高能源效率:考虑产品生命周期消耗的总能量(包括使用阶段);

    c)节约使用土地资源;

    d)运用清洁生产技术;

    e)实现耐用性设计:考虑产品的寿命、提高可维修性;

    f)优化功能性设计:考虑实现多功能和模块化设计;

    g)回收和再利用设计:减少材料种类,考虑易于拆解等;

    h)产品设计中不使用有害物质和材料。 

    另外,GB/T20877-2007/IEC GUIDE109:2003《电工产品标准中引入环境因素的导则》也为识别产品中环境因素提供指导。

    该导则的目的是向标准编写人员提供建议,建议其在与标准有关的各因素中应考虑环境因素。产品设计人员的工作是给产品寻求一个合理方案。这种方案将是对各种因素的权衡结果(这些因素包括安全、环境、成本、技术、功能等)。该导则是为标准编写人员准备,而不是为产品设计人员准备的。    它鼓励标准既能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同时又允许产品设计人员在各种相互制约因素中获得最切实际的折中方案。我们还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a)GB/T23686-2009电子电气产品的环境意识设计导则;

    b)GB/T266669-201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意识设计  术语;

    c)GB/T28179-201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意识设计环境因素的识别。

    企业应确立发展“可持续产品”的环境战略,并就此战略的实施提出以下思考、分析和建议。 

    首先,在产品设计和开发过程中,需融入可持续发展环境理念。确立“生态设计”和发展“可持续产品”的环境战略,应该从源头入手,全方位对产品提出环保和生态设计及开发要求,不仅要能够符合产品功能和性能要求,同时要保证符合节能低耗和绿色环保产品要求。应采用先进的环境优化开发和设计技术,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环境关联物质和有害物质的使用量达到最小化,从而达到减少环境破坏以及保护资源的目的。

    第二,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需充分考虑降低产品的生命终结成本,减少或者避免产品变成废物过程中产生的巨大环境影响和负面经济效益。设计开发人员要充分了解当前消费者如何使用和丢弃产品,从而评价产品、元器件、组件、零部件、辅助材料等在产品生命终结时如何再使用、再循环和再回收利用;要确定设计优先项目,比较环境影响和关键措施,设计和评审污染物和废物减少的措施并获取反馈信息。比如,当前一些德国制造商已经通过将设计或者开发的新产品送到再循环商处,让他们评估产品拆解的难易程度以及产品材料再循环的成本效益,以获取有价值的产品生命终结设计建议。再比如,一些知名 企业针对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已经组建成立了该产品在失去使用价值和报废后的回购、回收或修复公司,这种做法值得其他企业借鉴参照。

    第三,设计和开发过程中需对产品可持续发展进行“再设计”。企业很多产品是已经定型的成熟产品,但却面临环保改造和持续再设计,以便能适应更加严格的法规和顾客要求。因此,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需认真研究和收集现有产品的制造过程、产品使用过程及终结过程、方式,进行产品清洁再开发和再设计评审。

    第四,在开发和设计过程中,在必要和可行时,需对产品进行分解或拆解,识别出所有均质材料(均质材料是指无法机械分割为更单纯的材料单元),对均质材料环境因素和环境关联物质含有情况进行识别。以电子产品为例,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物质具有以下5个方面的特性:与材料共生共存、具有难侦性、难纠正性、难改变性和一定传播性。要制定产品材质分解表,判定产品中环境因素和环境关联物质存在的情况,对辅助材料和过程设备等进行环境因素和环境关联物质识别,将其结果填入产品材料分解表中,以利于运行控制程序的有效控制。  

    第五,在实施产品改进、变更设计时,要尽量保持环境关联物质的“避免和减少”。企业在进行设计变更、关键设备变更、原料辅助料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生产工艺变更、工作环境变更和供应商变更时,很可能引起产品中环境关联物质和有害物质特性改变,因此实施过程要按准则规范运行,确保变更不影响满足最终产品的环境关联物质的“避免和减少”特性。

    第六,当企业生产的产品涉及法规时需施加能够施加的相关影响。企业通过价值链施加能够施加的相关影响,一是必须告知消费者,其产品标识涵义和含有害物质的回收途径,使消费者不能将带标识的产品当普通垃圾处理,并且在废弃电子和电气设备的收集、再利用、再循环和回收过程中承担责任;二是必须告知产品最终处理商或者处置者,其所有原料和元器件的详情、正确的拆卸分解指引说明或者图标、危险物料所在部位及其预防应对措施等;三是需审核供应链中供方产品材质分解表(应包含原料、辅助材料、元件、器件中的有害物质及环境关联物质相关信息)、供方产品的环境关联物质和有害物质检测报告(供方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客户或者企业对供方验厂时的检测报告、供方在产品设计和开发或者变更时的环境关联物质信息。 

    第七,必要时开展对供方进行第二方审核或直接验厂或委托认证机构进行二方审核。这是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知名公司的常规做法。为充分运用“从事后到事前”、从“局部到系统”和从“开环到闭环”的管理体系“预防为主”要求,必要时需将企业的零部件、元器件、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实施进货检验或者到货验收,延伸和深入到供应链中的供方,对其产品实现全过程进行监管或者监制、监查,其审核主要内容可包括:供方提供原辅材料,包括元器件、零部件、包装材料等,在其开发和设计策划时,是否识别了其提供产品中受限物质或者环境关联物质?是否制定减少和避免产品受限物质和环境关联物质设计要求?设计输入和输出是否充分?要求是否完整和清楚?是否评审并确认对其产品可能受有害物质污染的特殊过程?是否有预防可能污染的措施及证实特殊过程所需工艺装备、技术条件、作业环境等能力的确认?特殊过程相关人员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产品特性要求信息和形成了哪些可操作文件?是否必须对特殊过程和过程输出实施监视和测量?

    监视和测量的准则和资源是否适当充分?为确保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受控,在需进行测量与监视的过程或场所,有关人员是否获得并使用了能够满足测量和监视要求的装置?产品交付前对产品特性是否进行了监视和测量?测量或监视记录上是否指明有权力放行的人员?产品交付过程、准则、条件、方式、确认是否规定被实施?在产品交付后的售后活动及规定有哪些?是否有证实供方管理和控制其产品的环境关联物质适宜性、有效性的相关证据?是否识别并确认持续改进机会和提升领域?

    ISO 14001将促进认证企业有效而又持续应用“生命周期思维”的理念,确立开发“可持续产品”的长远环境战略,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生产过程,生产环保、绿色、低碳的产品,必将有助于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国民经济体系,有力促进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6.1.3合规义务

    组织应

    a)确定并获取与其环境因素相关的合规义务;

    b)确定如何将这些合规义务应用于组织。

    c)当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其环境管理体系时,组织必须考虑这些合规义务。

    组织应保持其合规义务的文件化信息。

    注:合规义务问题对组织可能会导致风险和机遇。 


    理解要点:

    组织应定与它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相适用的法律,以及它所遵守的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这里所说的法律与其他要求是指与组织环境因素相关的法律和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为进行行业、企业或地方管理而制定的,是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转化形式。确定适用于组织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不是简单地将法律、法规罗列出来,而是要明确其中的要求,并以此做为管理的依据。

    不少与环境相关的要求,并不以环境保护法律的形式出现,这就要求组织有自身的能力确认出其适用性。其它要求的种类较法律、法规更为广泛,一般包括:

    ——与政府机构的协议;

    ——与顾客的协议;

    ——非法规性指南;

    ——自愿性原则或业务规范;

    ——自愿性环境标志或产品照管承诺;

    ——行业协会的要求;

    ——与社区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的协议;

    ——组织或其上级组织对公众的承诺;

    ——本组织的要求。

    组织应有畅通的渠道能及时获取这些新的法律和其他要求,保证组织持续地符合有关要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社会法律制度的健全,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仍在不断地制定和补充完善之中,不少法律、法规经过了多次修订,组织应通过这些渠道及时掌握信息。

    组织应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这项工作应与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联系在一起。首先组织应理解每项具体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与哪些环境因素是相关的,涉及的有关活动、产品和服务是什么;其次考虑应该用什么方法进行控制和管理,然后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转换成适宜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如是否需要建立合规性的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确保目标的实现以满足法规的要求;是否需要制定有关的运行准则确保有关过程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是否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与事故制定应急预案以满足法规的要求;是否需要针对相关岗位人员加强培训让其了解有关法规要求并确保其具备相应能力;是否针对跟法规有关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的监测测量,来衡量与法规的符合性并监控实施的效果等等。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给予考虑。

    组织应保持其合规义务的文件化信息。

    注:合规义务问题对组织可能会导致风险和机遇。


    6.1.4措施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

    a)采取措施处理其:

    1)重要环境因素

    2)合规义务:

    3)6.1.1中确定的风险和机遇:

    b)如何

    1)将这措施融入其环境管理体系过程或其他业务过程,并予以实施(见6.2,第7条,第8条和第9.1);

    2)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见9.1)。

    当策划这些措施时,组织应考虑其技术方案和其财务能力,运行以及业务要求。 


    理解要点:

    针对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合规义务、风险和机遇,组织需策划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的策划是在充分考虑了组织现有措施的基础上,策划是否需要改进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措施。

    应对措施的选定宜于遵循关于控制措施层级选择顺序的原则,即可行时首先消除源头,其次是降低风险的层级措施。

    在环境管理体系中,即要体现污染预防的控制思路,如:

    ——源消减或消除(污染):包括环境上合理的设计和开发,材料替代,过程,产品或技术的变更和有效使用,以及原材料的节约;

    ——减少(污染):再利用或再循环;

    ——控制(污染):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从现场内外的废物流中进行回收,对现场内外废物的排放进行处理;

    ——治理(污染):在许可的条件下,采用污染控制装置进行处置和焚烧。


    6.2环境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6.2.1环境目标

    组织应在其相关的职能和层次建立环境目标。在建立环境目标时.必须考虑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及相关的合规义务,并考虑其风险和机遇。

    环境目标应;

    a)符合环境方针;

    b)可测量(如可行);

    c)可监视:

    d)得以传达:

    e)适当时更新。

    组织应当保持环境目标的文件化信息。


    理解要点:

    组织的环境目标是依据环境方针制定的具体环境目的,是环境方针的具体体现。

    标准要求组织在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时,凡属可行目标要具体要量化,应是明确并可测量的。在制定组织目标时,应考虑设置可测量环境绩效的参数,为环境管理和体系运行提供信息。 

    组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目的是组织的环境绩效得到整体改善,标准要求做到持续改进,而持续改进可见证性的数据就是反映在每年不断更新的目标上。

    目标是根据其环境方针,考虑组织的规模、经济技术等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且要体现出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重大环境因素的连续性。另外标准要求目标是有层次的,是一个逐渐细化、分解的过程。目标要符合国家环境规划的要求,环境技术政策的要求,目标的制订要体现先进性、可操作性、可调整性和量化的要求。

    组织应注重目标的经济技术可行性,一个组织不能为通过认证而制定出不可行、不合理的、空洞的目标。否则,目标不能完成也有可能成为认证通不过的原因。

    如一个电冰箱厂经过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认为CFC类物质的使用是一个重要的环境因素,为此设立了相应的环境目标:到2015年底全部完成CFC类物质的替代工作。

    以此目标相配套的指标可以进一步分解为每年的任务和相应工序的指标:

    2013年较2012年使用量减少50%,其中发泡工序减少使用60%,制冷剂不做改变; 

    2014年再减少2013年使用量30%,其中发泡工序减少使用60%,制冷剂不做大的改变;

    2015年全面完成替代工作,减少2013年使用量其余的20%,其中发泡工序减少使用20%,制冷剂减少30%。

    从上述例子中也充分反映出体系的结构化的特点。目标必须符合这种结构特点,才能被有效实施与完成。

    组织应当保持环境目标的文件化信息,并适当时更新目标。


    6.2.2实现环境目标的策划活动

    当策划如何实现其环境目标时,组织应确定:

    ——要做什么;

    ——需要哪些资源;

    ——由谁负责;

    ——何时完成;

    ——如何评价结果,包括为监视其可测量的环境目标(参见9.1.1)实现进度的参数。

    组织应考虑如何将其实现环境目标的措施能融入组织的业务流程:


    理解要点:

    环境目标的实现是靠策划实现的。条款中明确规定“实现环境目标”的策划,这充分反应两者的对应性。策划应明确两项基本要求:一是规定由谁负责;二是需要哪些资源和何时完成。既然目标是具体的、有层次的,实现这目标的责任也是有层次的,要细化分解,并落实到组织的各个职能部门。实现目标的需要哪些资源和何时完成,也就是具体的实施计划。要具体,有完成的时间,有具体的负责人,及用什么方法完成,实施的费用分析情况,以保持策划的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上述例子中要求减少CFC类物质的使用,其策划的措施必须依照目标设定的要求,进行资源的调配。如2013年生产部与技术部共同完成投资,改变冰箱的制冷系统,完成70%的产品转型,由某部门全面负责项目改造事宜;技术部进行发泡剂转型研究与试验,完成试验性设备的改造。2014年重点完成发泡工序的改造,投资100万元引入关键设备,替代其中60%,对制冷剂转型生产的产品进行跟踪,进一步完善质量和稳定性。2015年在前两年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产品制冷和发泡剂的替代工作。

    这里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实际策划的措施要较之复杂的多,必须经过技术和经济的论证,才可能进人公司或企业的决策之中。

    策划的措施是环境管理体系成功实施的关键要素,是组织实现环境方针的关键。策划的措施是按其优先次序确定该组织为实现目标的专项活动。策划的措施有助于改进组织的环境绩效。策划的措施应是动态的,定期予以修以反映组织目标的变化情况。

    策划的措施通常应包括: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的要求;详细的行动计划、何时完成及需要哪些资源;策划的措施形成过程的评审和执行中的控制;如何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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