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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指南(五)

 续上篇

 

 

第七章 授权签字人变更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实验室提出的新增授权签字人、扩大原授权签字人的签字范围的评审。

2 工作过程

2.1 文件资料审查

2.1.1 授权签字人的任职条件:

a.授权签字人应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职责权利、熟悉或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要求、熟悉或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技术标准方法、熟悉实验室管理和检测报告的签发程序、具备对检测结果做出相应的判断和评价能力、熟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b.授权签字人应取得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从事过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熟悉技术、具有检测经验;法定机构授权签字人应从事相关试验检测工作三年以上。

2.1.2 评审员收到认证监管处转来的申请资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实验室申请资料的审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向省质监局认监处说明)。申请资料包括实验室各类变更用表之表4实验室资质认定授权签字人变更受理表》、申请书附表2.1《授权签字人申请一栏表》、授权签字人的简历、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2.2 授权签字人考核

2.2.1 对新增的和扩大签字领域的授权签字人,评审员应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可以请授权签字人来面谈或评审员到实验室对授权签字人面试的方式进行。

2.2.2 评审员对每一个授权签字人的考核都应填写一张评审报告中附表7-4《实验室授权签字人评价记录表》。对原授权签字人申请扩大授权签字范围的,评审员着重考核授权签字人是否熟悉和掌握扩大范围的相应的技术标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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