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提供最新的ISO标准认证咨询
PROFESSIONAL TO PROYIDE THE LATEST ISO STANDARD CERTIFICATION CONUSUL TING
OHSAS18001:2007(GB/T28001-2011)标准解读之4.3.1条款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第四部分是该要求的核心内容,包括18个要素,18个要素分为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策划、实施和运行、检查、管理评审五个基本过程,构成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完整要求,通常也被称为18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它们严格规范了各类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应遵循的原则与基本要求,是各类组织获得认证的必要条件,也是审核员进行审核的基本依据。深刻的理解本部分内容是掌握、运用本要求的关键。现将其中的关键条款解读如下:

   【标准条款:4.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以便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必要控制措施的确定。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程序应考虑: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的因素;

   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下的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

   注1:按环境因素对此类危险源进行评价可能更为合适。

   由本组织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组织及其活动、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包括临时性变更等,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

   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也可参见3.12的注);

   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

   组织用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

   在范围、性质和时机方面进行界定,以确保其是主动的而非被动的;

   提供风险的确认、风险优先次序的区分和风险文件的形成以及适当时控制措施的运用。

   对于变更管理,组织应在变更前,识别在组织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或组织活动中与该变更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组织应确保在确定控制措施时考虑这些评价的结果。

   在确定控制措施或考虑变更现有控制措施时,应按如下顺序考虑降低风险:

   消除;

   替代;

   工程控制措施;

   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

   个体防护装备。

   组织应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的结果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组织应确保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确定的控制措施能够得到考虑。

   注2:关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的进一步指南见GB/T 28002-2011。


   【理解要点】: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是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其目的是为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各项决策的基础,并为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提供衡量基准。因此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其他要素之间建立明确一致的联系至关重要。本要素基本要求可分解为下列几个方面:

    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以及有效地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必要的控制措施的确定。无论是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面,还是在风险控制的策划方面,均应具备充分性。即程序必须覆盖组织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如临时性的运行、检修和维护等活动)、必须覆盖所有进入工作场所人员的活动(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必须覆盖工作场所内的所有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变更管理等。


    本要素不仅要求在初始职业健康安全评审时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必要的控制措施的确定,还要求组织持续开展此项工作,也即要求组织定期或及时开展此项工作。组织应根据内外部客观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更新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信息。定期评审的期限取决于危险源的性质、风险的大小、正常运行的变化以及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化学品等的改变。当发生下列内外部客观环境变化时,则需及时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效果和方法进行评审:

    新产品、新用工制度、新工艺、新操作程序、新组织结构或新采购合同等组织内部发生的变化;

    国家和地方法规的修订、机构的兼并和重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知识和技术的新发展等外部因素引起的组织的变化。

    组织采取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方法应:

    具有预防性,即该方法应依据组织的范围、性质和时机具有预防性(主动的)而非被动的;

    具有分级性,即该方法应能提供风险优先次序的区分,以便于策划对风险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尤其识别那些可通过控制措施消除或控制的风险;

    对于不同的行业,其所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可能会有非常大的差异,有的仅需使用简单的评价方法,而有的却要使用复杂的、带有大量文件的量化分析。对于不同的危险源,也可能需使用不同的评价方法,例如:对于长期接触化学品的,其风险评价方法可能不同于从事设备安全或办公室工作的。每个组织宜选择与其范围、性质和规模相适宜的方法,该方法能确保数据可靠,并能确保数据在详尽性、复杂性、及时性、成本和可利用性方面满足组织的需求。组织如果将所选定的方法结合起来,则可形成一种用于持续评估其所有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综合方法。

    如果所评价的风险、所确定的控制措施或所实施的控制措施发生变化,则组织需考虑变更管理。

    组织宜管理和控制可能影响其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的任何变更。这包括组织结构、员工、管理体系、过程、活动、材料使用等的变更。此类变更在其引入前宜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进行评估。

    组织宜不仅在设计阶段,考虑新的过程或运行所带来的危险源和潜在的风险,还宜在组织以及现有的运行、产品、服务或供方发生变更时,考虑变更所带来的危险源和潜在风险。宜启动变更管理过程的情况示例如下:

    新的或经修改的技术(包括软件等)、设备、设施或工作环境;

    新的或经修订的程序、工作惯例、设计、规范或标准;

    不同类型或等级的原材料;

    现场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包括所用承包方的重大改变;

    健康安全设施和设备或控制措施的改变。

    为确保任何新的或变化的风险为可接受风险,变更管理过程宜包含对下列问题的考虑:

    是否已产生新危险源;

    何为与新危险源相关的风险;

    源自其他危险源的风险是否已发生变化;

    变更是否可能对现有风险控制措施产生不利影响;

    在综合考虑了措施的可用性、可接受性以及现时和长期成本的情况下,是否已选择了最适宜的控制措施。

    在完成风险评价和对现有控制措施加以考虑之后,组织宜能够确定现有控制措施是否充分或是否需要改进,或者是否需要采取新的控制措施。

    如果需要新的控制措施或者需要对控制措施加以改进,则控制措施的选定宜遵循关于控制措施层级选择顺序的原则,亦即:可行时首先消除危险源;     其次是降低风险(或者通过减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或者通过降低潜在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程度);将采用个体防护装备作为最终手段。

    应用控制措施层级选择顺序的示例如下:

    a) 消除改变设计以消除危险源,如引入机械提升装置以消除手举或提重物这一危险行为等;

    b)替代用低危害物质替代或降低系统能量(如较低的动力、电流、压力、温度等);

    c)工程控制措施安装通风系统、机械防护、联锁装置、隔声罩等;

    d)标示、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安全标志、危险区域标识、发光标志、人行道标识、警告器或警告灯、报警器、安全规程、设备检修、门禁控制、作业安全制度、操作牌和作业许可等;

    e)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防护眼镜、听力保护器具、面罩、安全带和安全索、口罩和手套。

    应用控制措施层级选择顺序时,宜考虑相关的成本、降低风险的益处、可用的选择方案的可靠性。

    组织宜考虑:

    基于上述控制措施层级选择顺序中各要素的组合,采用组合控制措施的需求(如工程控制措施与管理控制措施相组合等);

    针对所考虑的特定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建立良好惯例;

    使工作适宜于人(如考虑人的心理和生理能力等);

    利用技术进步改进控制措施;

    采用能保护每一个人的措施(例如:采用可保护处于危险源附近的所有人的工程控制措施,优于仅对个人采用个体防护装备);

    人的行为,以及特定的控制措施将是否能为人们所接受并能得到有效实施;

    典型的人为失误的基本类型(例如:频繁重复动作的简单失误;记忆错误或注意力分散;缺乏理解或判断错误;违反规则或程序等)及其预防方法;

    引入计划维护的需求,如对机械防护装置的维护等;

    风险控制措施失效时,对紧急或意外情况作出安排的可能需求;

    非组织聘用人员(如访问者和承包方人员等)对工作场所和现有控制措施陌生的可能性。

    组织一旦确定了控制措施,就宜对其确定优先顺序并予以实施。在确定优先顺序时,组织宜考虑到所策划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的可能性。相比那些仅具有降低有限风险效果的控制措施,组织宜优先考虑处置高风险活动的控制措施,或能带来实质性风险降低效果的控制措施。

    在有些情况下,有必要修改工作活动直到风险控制措施到位,或者实施临时风险控制措施直到更有效的控制措施完成,例如:使用听力保护器作为临时措施直到噪声源被消除,或者将工作场所隔离以减轻对噪声的暴露。临时控制措施不宜长期替代更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和守则可能针对特定危险源规定了适当的控制措施。在有些情况下,控制措施需有能力达到“最低合理可行”的风险水平。

    组织宜持续进行监视,以确保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得到保持。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组织应确保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确定的控制措施能够得到考虑。

管理培训专线:13570008189 020-38913061
梁小姐电话:1333288879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路163号富星商贸大厦东塔16楼
CopyRight@广州誉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28229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路163号富星商贸大厦东塔16楼
CopyRight@广州誉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28229号